为“转基因”正名

 近年来,对转基因作物的安全性引发了许多争论。我们赞成“以科学为基础”的学术争论,以利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利于造福人类。遗憾的是迄今在媒体和网上有许多不以科学为基础的曲解报道,把“转基因”与“不安全”等同起来,似乎“转基因”就是“不安全”的代名词,因此有必要对“转基因”正名。
    基因,即脱氧核糖核酸 (DNA),是一切生物体的遗传密码,它们决定生物体的各种遗传特性。 “转基因”,并不是在现代生物技术或转基因技术发展后才有,而是贯穿于整个生物进化过程中。没有基因的重组、突变和物种之间的基因交流 (如通过杂交、基因飘流),便不会有如此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因而“转基因”历来就存在,它是生物物种进化的动力。
18世纪孟德尔明确生物的性状由“遗传因子” (即基因) 决定,奠定了植物遗传学和育种学的基础。从此,历史上的自然选择和农民在田间的单株选择逐渐被育种家有目标的遗传改良 (包括系谱选择、杂交育种、突变育种、细胞工程育种、染色体工程育种等等) 所取代,也就是现在所称的“常规育种”。常规育种培育了数以千计的新品种,在现代农业中对提高作物产量,提高抗病虫性、抗逆性、改良品质等等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为满足世界人口不断增长对食品的需求起到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常规育种,本质上就是“转基因”,而且通过杂交、特别是远缘物种之间的杂交,所转移的基因成千上万,它比现代转基因技术只转移一、两个功能明确的基因要复杂得多,其所可能产生的“非预期效应”也要复杂得多。育种家从成百上千个杂交后代群体中进行性状选择,选择有利性状,淘汰不利性状(包括对人体健康不利的性状),培育成新品种。现代“转基因”育种,也要经过同样的过程,从众多的后代群体中进行同样的选择,因此本质上与常规育种并无区别。所以不能一提到“转基因”或“转基因作物”,便心存恐慌,就固有地“不安全”,把“转基因”和“不安全”划等号,这是一种误解。尤其要强调的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对常规育成的品种并未进行环境和食品安全性评价和监管,而对“转基因”产品则有严格的监管程序,经过一系列“以科学为基础”的安全性评价程序进行审批,这样可以更加确保环境和食品的安全性。
   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人们关心的是温饱问题,环境安全性并未提上议事日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环境和食品安全性受到广泛关注和重视,这是一个历史发展过程。
  “转基因技术”是常规育种技术的一种补充和发展。所有科学技术都是一把“双刃剑”,既有有利的一面,也可能存在潜在的风险的一面。事实上,并非只有“转基因”才有“潜在风险”,常规育种一样存在潜在风险。产品的安全性并不决定于该产品来自于何种技术,而决定于该最终产品的特性。加拿大的安全监督条例就明确规定评价产品的“新特性”(Novel trait),不管这种作物是由转基因技术育成还是由常规技术育成。
   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环境和食品都不可能有100%的安全性,或者称为“零风险”。当今的常规食品就一定安全吗?回答是否定的。食品中可能会有病原物、黄曲霉毒素等等,联合国粮食组织(FAO)指出有八类食品(牛奶、小麦、贝壳类、核果类、……)为常见的过敏原,对某些人群有过敏性。因此要做到“零风险”是不现实的,关键是要对产品有严格的评价监管措施,并付诸实施。因此不能把“转基因”产品列入“另类”,如果转基因产品与市场上销售的同类常规产品相比具有实质共同性,就应当一视同仁。
   绿色和平组织从根本上反对生物技术,他们在国际上对政府、研究机构、科学家和商界施加压力,已严重阻碍了欧洲生物技术的发展和产业化。商界出于商业利润考虑,不愿冒增加成本和销售的风险,简单地宣布“不用转基因产品”,甚至在产品上贴上“不含转基因成分”的标签,这在客观上是对转基因产品的一种歧视。去年绿色和平组织在我国发布所谓“避免转基因食品指南”,是对公众误导的故技重演。
   科学技术代表先进的生产力,其发展是历史的必然。转基因作物自1996年商业化以来,已有190万公顷增加到2003年的6770万公顷,八年间种植面积增加了40倍,批准种植转基因作物的国家由5个增加到现在的16个。可以说,现代农业生物技术是所有农业技术中发展速度最快的一个。近五年中尽管有反对者的反对,转基因作物的种植面积每年仍以两位数的速度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