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技术研究所科技创新工程内部控制规范

发布日期2016-06-15

生物技术研究所科技创新工程内部控制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创新工程专项经费管理,确保创新工程资金安全使用,提高创新工程专项经费使用效益,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综合管理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创新工程不同时期的实施与发展要求,本办法将对创新工程专项经费管理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

第三条 所属各部门、各科研团队和首席科学家等相关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操作程序,做到科学公正、实事求是,提交的相关报告、材料、数据等应当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进入研究所创新工程岗位的相关团队和人员。

第二章  组织管理体系

第五条 研究所创新工程的组织管理体系由创新工程决策领导小组、创新工程战略咨询专家组、创新工程任务执行组和科研团队组成。

第六条 创新工程决策领导小组组长由所长担任,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所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负责研究所科技创新方向、体制机制创新、学科任务审定、人才招聘引进、绩效考评、统筹条件平台建设和国际合作等重大事项的审议;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科技创新工程相关工作。

创新工程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创新工程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所综合办公室,负责创新工程的日常管理与协调工作,办公室成员包括各管理部门人员。

第七条 创新工程战略咨询专家组由所内外院士、著名科学家等组成。主要职责是:对科技创新方向、重大科研任务、体制机制创新等提出指导意见,对创新工程重大事项等提出决策建议。

第八条 创新工程任务执行组由各科研团队首席科学家和研究所主要管理人员组成,组长由主管副所长担任,民主协商重大事宜。按照创新工程目标任务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科研团队建设、条件保障、绩效评估等工作。

第三章 经费监管制衡机制

第九条  设定专门财务人员进行创新工程专项经费日常会计核算和经费管理,实行法人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

第十条 经费支出前应由团队首席通过研究所“项目预算执行动态管理系统”查询,确定该团队创新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人员审核,确保经费在批复预算范围和规定用途内支出。

第十一条 每笔经费支出应按照《生物技术研究所财务报销管理办法》规定,根据支出金额大小,实行逐级审批。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不得越权审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三重一大”),应当充分发扬民主,以所领导会、所务会、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等形式讨论决定,具体参照《生物技术研究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分工。任何一笔资金的收付或结算,任何会计资料的形成和报销,须经两人或两岗以上,重要的会计事项须由会计人员和财务负责人分工掌管。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制约机制,通过会计凭证在财务各岗位之间传递的方式对财务单据进行复审,避免错审、漏审现象发生。

第四章 报账要求

第十四条 创新工程专项经费统一纳入研究所财务处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研究所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作用,法人作为专项经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团队首席专家是经费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第十五条 根据历次审计要求以及院创新工程经费管理最新规定,研究所对创新工程专项经费支出报销附件进行了完善,进一步加强创新工程专项经费使用监管力度。各类费用支出具体报账要求如下表所示:

序号

报销事项

报销附件

1

材料费

①购货申请;②发票;③购货明细单(发票已标明商品名称除外);④验收入库单;⑤一万元以上需要购销合同;⑥经费支出报销综合审批单

2

委托业务费、测试化验加工费

①检验/测试/化验申请;②发票;③服务合同/协议;④经费支出报销综合审批单

3

会议费

计划内审批的会议:①填写《中国农业科学院会议计划申报表》和《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会议计划备案表》;②会议费预算申请单;③会议通知;④会议签到簿(表);⑤邀请非京人员参会的,须提供至少3名非京人员参会的差旅费单据;⑥发票;⑦会议定点政府采购电子结算单;⑧经费支出报销综合审批单

临时召开的会议:①填写《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会议计划备案表》;②会议费预算申请单;③会议通知;④会议签到簿(表);⑤邀请非京人员参会的,须提供至少3名非京人员参会的差旅费单据;⑥发票;⑦会议定点政府采购电子结算单;⑧经费支出报销综合审批单

4

差旅费

①出差审批单;②火车票(可现金购买)或者公务机票行程单;③从“信天游”网站(www.travelsky.com)下载打印的实际出行电子客票信息截图(乘坐飞机出行);④保险费票据;⑤订(退)票发票;⑥相关单位邀请公函或者会议(培训)通知;⑦住宿费发票(未发生住宿的,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分管工作所领导批准);⑧公务卡刷卡单据;⑨差旅费报销单

5

出国费

①出国任务批件;②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核表;③因公出国经费预算表;④出国(境)用汇审批表;⑤护照复印件(包括签证、签注和出入境记录);⑥国外邀请函(或出国培训协议、会议通知书);⑦国际旅费票据;⑧住宿费发票;⑨出国签证费用单据;⑩防疫费用单据;⑾国际会议注册费用单据;⑿保险费单据;⒀核汇单;⒁换汇单;⒂订票费用等出国审批材料;⒃出国人员费用报销单

6

过路过桥费/打车费/停车及其他交通费

①支付申请;②过路过桥/出租车票等发票(背书说明工作事由及往返地);③现金支出报销单

7

租车费

①租车申请;②租车合同或者协议;③政府采购电子验收单;④租车发票(背书说明工作事由及往返地);⑤经费支出报销综合审批单

8

借款

借款单

9

劳务费

①支付申请;②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发放表

10

专家咨询费

①支付申请;②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发放表

11

培训费

①培训申请(计划);②培训通知;③培训预算;④签到表;⑤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⑥电子结算单;⑦发票;⑧领款单(需付讲课费情形);⑨经费支出报销综合审批单

讲课费发放标准如下:①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最高每半天1000元;②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最高每半天2000元;③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最高每半天3000元。

12

租赁费

①租赁申请(会议纪要或者领导审批单据);②租赁合同/协议、发票;③经费支出报销综合审批单

13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①需要出版/购买专用软件/支付专利申请费等的申请;②合同/协议;③专利受理通知书/出版文献录用通知(或发表文章复印件);④发票;⑤经费支出报销综合审批单

14

设备购置费

①专用设备超过1500元或者办公设备超过1000元,填写《固定资产购置审批单》;②政府采购电子验收单(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③供货合同/协议;④发票;⑤固定资产入库通知单(资产卡片);⑥经费支出报销综合审批单

15

设备维修维护费

①修理/维护申请;②合同/协议;③发票;④经费支出报销综合审批单。

16

其他

①支付申请;②发票;③合同/协议(较大额或重要事项);④经费支出报销综合审批单

说明:

1.上述“申请”指支票申请单或汇款申请单。

2.票据贴贴要求:①将所有票据分类整理,按类粘贴,发票纸张必须是从小到大的顺序,即金额小在前,金额大在后原则;②同类票据再按金额大小依次粘贴,相同金额的粘贴到一起;③贴票时从右往左贴,票间保持一定间隔,以便财务人员核点票据张数;④所有票据均应按上述要求粘贴在“原始单据粘贴单”上,“原始单据粘贴单”由财务处统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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