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所党建工作,提高党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直属机关党支部工作细则》(直党字[2014])9号)相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对于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有着重要作用。

第二条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参会人员范围为党支部所属全体党员,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三条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四条 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理想信念。

2.认真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

3.汇报党员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

4.汇报党员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包括严峻的政治斗争面前和当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以及面临严重困难,需要党员个人作出牺牲时的表现情况。

5.汇报党员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

6.汇报党员遵守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

7.汇报党员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

8.汇报党员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9.汇报党员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10.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党风现状,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第五条 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做法

1.为了保证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明确会议主题,确保会议取得实效。

2.组织生活会重点要放在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明确方向上。党支部书记(主持人)要结合实际学习有关文件,引导大家紧紧围绕会议主题发表意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组织生活会应密切联系工作实际,把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密切结合,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

3.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相互监督、增强自身免疫力、共同提高的目的。

4.组织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党支部应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切实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

第六条 组织生活会的基本原则

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党员教育,党员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第七条 组织生活会的基本要求

1.组织生活会主要作用是统一支部全体党员的思想,增强党性和组织观念,提高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加强党支部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具体实施。党支部书记是组织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领导组织此项工作。

3.支部党员应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事先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4.每次组织生活会均应由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